一.施工工藝流程
施工準備→管道、線槽敷設→線、纜敷設→校接線及絕緣電阻測試→設備安裝→單機調試→系統調試→驗收。
二.主要分項工程施工方法及技術要求
1)布線
1.在管內或線槽內的穿線,應在建筑抹灰及地面工程結束后進行。在穿線前,應將管內或線槽內的積水及雜物清除干凈,有利于穿線后提高線路的絕緣電阻,在穿線時,必須使用護圍,以保護導線絕緣層。
2.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應單獨布線,系統內不同電壓等級、不同電流類別的線路,不應穿在同一管內或線槽的同一槽孔內。
3.導線在管內或線槽內,不應有接頭或扭結。導線的接頭,應在接線盒內焊接或用端子連接。
4. 敷設在多塵或潮濕場所管路的管口和管子連接處,均應作密封處理。穿越人防防護墻或臨空墻處,應按規范要求做好密閉處理。
5.管路超過下列長度時,應在便于接線處裝設接線盒:
5.1 管子長度每超過30m,無彎曲時;
5.2 管子長度每超過20m,有1個彎曲時;
5.3 管子長度每超過15m,有2個彎曲時;
5.4 管子長度每超過8m,有3個彎曲時。
6. 金屬管子入盒時,盒外側應套鎖母,內側應裝護口,在吊頂內敷設時,盒的內外側均應套鎖母。在吊頂內敷設各類管路和線槽時,宜采用單獨的卡具吊裝或支撐物固定。
7. 線槽的直線段應每隔1.0~1.5 m設置吊點或支點,在下列部位也應設置吊點或支點:
7.1線槽始端、終端及接頭處;
7.2 距接線盒0.2 m處;
7.3 線槽走向改變或轉角處,應采用防晃吊架。
8. 吊裝線槽的吊桿直徑,不應小于6mm 。
9. 管線經過建筑物的變形縫(包括沉降縫、伸縮縫、抗震縫等)處,應采取補償措施,導線跨越變形縫的兩側應固定,并留有適當余量。
10.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導線敷設后,應對每回路的導線用500V的兆歐表測量絕緣電阻,其對地絕緣電阻值不應小于20MΩ。
2)火災探測器的安裝
1. 點型火災探測器的安裝位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1.1 探測器至墻壁、梁邊的水平距離,不應小于0.5m 。
1.2 探測器周圍0.5m內,不應有遮擋物。
1.3 探測器至空調送風口邊的水平距離,不應小于1.5m;至多孔送風頂棚孔口的水平距離,不應小于0.5m。
1.4 在寬度小于3 m的內走道頂棚上設置探測器時,宜居中布置。點型感溫探測器的安裝間距,不應超過10 m;點型感煙探測器的安裝間距,不應超過15 m。探測器距端墻的距離,不應大于探測器安裝間距的一半。
1.5 探測器宜水平安裝,當必須傾斜安裝時傾斜角不應大于45°。
2. 線型火災探測器和可燃氣體探測器等有特殊安裝要求的探測器,應符合現行有關國家標準的規定。
3. 探測器的底座應固定牢靠,其導線連接必須可靠壓接或焊接,當采用焊接時,不得使用帶腐蝕性的助焊劑。
4. 同一工程中的導線,應根據不同用途選不同顏色加以區分,相同用途的導線顏色應一致。電源線正極應為紅色,負極應為藍色或黑色。
5. 探測器底座的外接導線,應留有不小于15cm的余量,入端處應有明顯標志。
6. 探測器底座的穿線孔宜封堵,安裝完畢后的探測器底座應采取保護措施。
7. 探測器的確認燈,應面向便于人員觀察的主要入口方向。
8. 探測器在即將調試時方可安裝,在安裝前應妥善保管,并應采取防塵,防潮,防腐蝕措施。
3) 手動火災報警按鈕的安裝
1. 手動火災報警按鈕,當安裝在墻上時,其底邊距地(樓)面高度宜為 1.3~1.5m。
2.手動火災報警按鈕,應安裝牢固,并不得傾斜。
3.手動火災報警按鈕的外接導線,應留有不小于15cm的余量,且在其端部應有明顯標志。
4) 火災報警控制器的安裝
1. 火災報警控制器(以下簡稱控制器)在墻上安裝時,其底邊距地(樓)面高度宜為1.3~1.5m;落地安裝時,其底邊宜高出地坪0.1~0.2 m。
2. 控制器應安裝牢固,不得傾斜。安裝在輕質墻上時,應采取加固措施。
3. 引入控制器的電纜或導線,應符合下列要求:
3.1 配線應整齊,避免交叉,并應固定牢靠;
3.2 電纜芯線和所配導線的端部,均應標明編號,并與圖紙一致,字跡清晰,不易退色。
3.3 端子板的每個接線湍,接線不得超過2根;
3.4 電纜芯和導線,應留有不小于20cm的余量;
3.5 導線應綁扎成束;
3.6 導線引入線穿線后,在進線管處應封堵。
4. 控制器的主電源引入線,應直接與消防電源連接,嚴禁使用電源插頭。主電源應有明顯標志。
5. 控制器的接地、應牢固,并有明顯標志。
5)消防控制設備的安裝
1.消防控制設備在安裝前,應進行功能檢查,不合格者,不得安裝。
2.消防控制設備的外接導線,當采用金屬軟管作套管時,其長度不宜大于2m,且應采用管卡固定,其固定點間距不應大于0.5m。金屬軟管與消防控制設備的接線盒(箱),應采用鎖母固定,并應根據配管規定接地。
3.消防控制設備外接導線的端部,應有明顯標志。
4.消防控制設備盤(柜)內不同電壓等級,不同電流類別的端子,應分開,并有明顯標志。
6)系統接地裝置的安裝
1.工作接地線應采用銅芯絕緣導線或電纜,不得利用鍍鋅扁鐵或金屬軟管。
2.由消防控制室引至接地體的工作接地線,在通過墻壁時,應穿入鋼管或其它堅固的保護管。
3.工作接地線與保護接地線,必須分開,保護接地導體不得利用金屬軟管。
4.接地裝置施工完畢后,應及時作隱蔽工程驗收。驗收應包括下列內容:
4.1 測量接地電阻,并作好記錄;
4.2 查驗應提交的技術文件;
4.3 審查施工質量。
7)系統的調試
1.一般規定
1.1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調試,應在系統施工結束后進行。
1.2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調試前應具備施工及驗收規范中規定的所列文件與調試必需的其它文件。
1.3 調試負責人必須由有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擔任,所有參加調試人員應職責明確,并應按照調試程序工作。
2.調試前的準備
2.1設備的規格、型號、數量、備品備件等應按設計要求查驗。
2.2 應按施工及驗收規范要求檢查系統的施工質量。對屬于施工中出現的問題,應會同有關單位協商解決,并有文字記錄。
2.3 應按施工及驗收規范要求檢查系統線路,對于錯線、開路、虛焊和短路等應進行處理。
2.4 對系統中的火災報警控制器、可燃氣體報警控制器、消防聯動控制器、氣體滅火控制器、消防電氣控制裝置、消防設備應急電源、消防應急廣播設備、消防電話、傳輸設備、消防控制中心圖形顯示裝置、消防電動裝置、防火卷簾控制器、區域顯示器(火災顯示盤)、消防應急燈具控制裝置、火災警報裝置等設備分別進行單機通電檢查。
3.火災報警控制器調試
3.1調試前應切斷火災報警控制器的所有外部控制連線,并將任一個總線回路的火災探測器以及該總線回路上的手動火災報警按鈕等部件連接后,方可接通電源。
3.2按現行國家標準《火災報警控制器》GB 4717 的有關要求對控制器進行下列功能檢查并記錄,控制器應滿足標準要求:
1 檢查自檢功能和操作級別;
2 使控制器與探測器之間的連線斷路和短路,控制器應在 100s 內發出故障信號(短路時發出火災報警信號除外);在故障狀態下,使任一非故障部位的探測器發出火災報警信號,控制器應在 1min內發出火災報警信號,并應記錄火災報警時間;再使其他探測器發出火災報警信號,檢查控制器的再次報警功能;
3 檢查消音和復位功能;
4 使控制器與備用電源之間的連線斷路和短路,控制器應在 100s 內發出故障信號;
5 檢查屏蔽功能;
6 使總線隔離器保護范圍內的任一點短路,檢查總線隔離器的隔離保護功能;
7 使任一總線回路上不少于 10 只的火災探測器同時處于火災報警狀態, 檢查控制器的負載功能;
8 檢查主、備電源的自動轉換功能,并在備電工作狀態下重復第 7 款檢查;
9 檢查控制器特有的其他功能。
3.3 依次將其他回路與火災報警控制器相連接,重復 4.3.2中 2、6、7 項檢查。
4. 消防聯動控制器調試
4.1 將消防聯動控制器與火災報警控制器、任一回路的輸入/輸出模塊及該回路模塊控制的受控設備相連接,切斷所有受控現場設備的控制連線,接通電源。
4.2 按現行國家標準《消防聯動控制系統》GB16806 的有關規定檢查消防聯動控制系統內各類用電設備的各項控制、接收反饋信號(可模擬現場設備啟動信號)和顯示功能。
4.3 使消防聯動控制器分別處于自動工作和手動工作狀態, 檢查其狀態顯示, 并按現行國家標準《消防聯動控制系統》GB16806 的有關規定進行下列功能檢查并記錄,控制器應滿足相應要求:
1 自檢功能和操作級別。
2 消防聯動控制器與各模塊之間的連線斷路和短路時,消防聯動控制器能在 100s秒內發出故障信號。
3 消防聯動控制器與備用電源之間的連線斷路和短路時,消防聯動控制器應能在 100s內發出故障信號。
4 檢查消音、復位功能。
5 檢查屏蔽功能。
6 使總線隔離器保護范圍內的任一點短路,檢查總線隔離器的隔離保護功能。
7 使至少 50 個輸入/輸出模塊同時處于動作狀態(模塊總數少于 50 個時,使所有模塊動作),檢查消防聯動控制器的最大負載功能。
8 檢查主、備電源的自動轉換功能,并在備電工作狀態下重復第 7 款檢查。
4.4 接通所有啟動后可以恢復的受控現場設備。
4.5 使消防聯動控制器的工作狀態處于自動狀態,按現行國家標準《消防聯動控制系統》GB16806的有關規定和設計的聯動邏輯關系進行下列功能檢查并記錄:
1 按設計的聯動邏輯關系,使相應的火災探測器發出火災報警信號,檢查消防聯動控制器接收火災報警信號情況、發出聯動信號情況、模塊動作情況、受控設備的動作情況、受控現場設備動作情況、接收反饋信號(對于啟動后不能恢復的受控現場設備,可模擬現場設備啟動反饋信號)及各種顯示情況;
2 檢查手動插入優先功能。
4.6 使消防聯動控制器的工作狀態處于手動狀態,按現行國家標準《消防聯動控制系統》GB16806的有關規定和設計的聯動邏輯關系依次手動啟動相應的受控設備,檢查消防聯動控制器發出聯動信號情況、模塊動作情況、受控設備的動作情況、受控現場設備動作情況、接收反饋信號(對于啟動后不能恢復的受控現場設備,可模擬現場設備啟動反饋信號)及各種顯示情況。
4.7 對于直接用火災探測器作為觸發器件的自動滅火控制系統除符合本節有關規定外, 尚應按現行國家標準《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GB 50116 規定進行功能檢查。
5.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系統性能調試
5.1 將所有經調試合格的各項設備、系統按設計連接組成完整的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按《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GB 50116 和設計的聯動邏輯關系檢查系統的各項功能。
5.2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在連續運行 120h 無故障后,按規范規定填寫調試記錄表。
三、施工難點及相應措施
施 工 難 點 |
相 應 的 措 施 |
消防施工時要隨時受到相關部門監督,稍有不周,對工程質量的整體印象及對以后的工程將會帶來極大的影響 |
主動與消防部門密切聯系,了解消防檢查部門對工程消防施工方面比較具體的要求和做法,對檢查中提出來的問題要及時解決。另一方面加強施工人員對施工質量及消防要求的教育,保證施工過程中的每一小節,每一小項都符合規范及消防要求 |
交叉作業多,塵埃多,對消防控制設備的性能影響大,且設備容易生銹 |
敦促土建及早進行相關墻面、樓板底的裝修粉飾工作。探測器、模塊及控制盤等相關墻面及樓板完全裝修完畢后,方進行安裝就位,探測器就位后蓋好外蓋,模塊(箱)控制盤安裝后做好密封處理,調試前進行干燥處理,另外要保證接地的可靠性 |
涉及工作面廣,施工空間大,施工管線線路長,走向復雜,容易發生遺漏,另外,哪怕是一個探測器、模塊的連接發生問題及故障,都會影響系統調試 |
對各項工程進行細化,落實至施工小檔,保證施工內容內容不遺漏,探測器及模塊安裝前進行功能試驗檢查,符合要求的方可使用,接線時保證穩固接觸良好 |
與各專業的施工接口多,配合面大,配合時間長 |
要求項目部及專業工程師擴大活動空間,與各專業工程師主動聯系,保持密切的配合關系,每一個接施工前均要求與各相關專業落實具體位置及施工時間等內容,調試階段與各專業成立聯合調試小組,對出現的問題及時解決,決不拖延 |
施工難點分析建議:
1. 消防系統設計專業多,各專業之間圖紙問題、各單位之間配合問題。
2. 火災報警聯動設備要盡快定型,不同廠方設備在線路敷設和施工要求上有不同要求。
3. 裝修問題:裝修與否、吊頂高度、頂棚布置、裝修材料等。
4. 設計人員應明確各消防聯動設備的啟動條件和控制方式。
5. 具體工程具體分析,如:超高層、超高作業、封閉空間作業、防爆系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