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確保消防設備性能良好,保證安全運行。
2. 適用范圍
適用于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小區/大廈內的消防系統的維修與保養工作。
3. 職責
3.1 工程組維修技工負責消防設備的日常維修保養。
3.2 工程組主任負責對維修保養工作進行工作指導、檢查監督及外委人員修理的聯系工作。
3.3 消防中心員工負責對設備的每日清潔、養護工作。
4. 工作程序
4.1 消防中心設備維修保養工作程序。
4.2 消防中心設備的維修保養工作由工程組技術人員負責。
4.3 消防維修技工對消防設備進行維修保養,并將維修保養情況記錄于相關記錄內。
4.4 消防設備維修后,必須恢復原來狀態,不得隨意更改原器材線路。
4.5 消防中心設備故障維修一般不超過8小時,若在8小時內無法解決的故障,應將故障原因、解決時間匯報物業服務中心領導,并聯系廠商維修。
5. 消防中心消防設備的檢查保養
5.1 火災報警系統的檢查保養
5.1.1 每日對消防火災報警控制器進行自檢功能檢查。
5.1.2 按自檢鍵,讓報警控制器進行自檢,然后按消音鍵,消去控制器的聲音。
5.2 月檢查保養
5.2.1 完成日檢查保養全部內容;
5.2.2 控制器主要工作電壓測試;
5.2.3 公共場所煙感器、溫感器安裝傾斜度不大于45°,與底座接觸是否良好,外觀是否潔凈完好;
5.2.4 手動報警按鈕,檢查安裝是否牢固,有無破損及丟失;
5.2.5 任選兩個手動報警按鈕,進行模擬報警,測試報警功能是否正常;
5.2.6 對防火卷簾、噴淋末端、消防電話、消防栓內設施、滅火器、防火門、消防標示進行檢查,統計完好情況;
5.2.7 對火災報警控制柜、聯動控制柜等進行清掃除塵;線路松動,應進行緊固;對自檢、消音、復位功能檢查主電源與備用電源切換,報警檢查。
6. 消防泵的維護保養
6.1 泵體
6.1.1 檢查、補充、替換潤滑油,如油質變色、有鐵屑應全部替換;
6.1.2 泄漏檢查:盤根是否良好,泵體有無滲水、溢水、砂眼、泵軸有無滲水、溢水到地面;
6.1.3 外觀是否整潔、油漆、標志是否完好清楚。
6.2 閥門管道及附件:
6.2.1 閥門開、關靈活,無卡阻,關閉嚴密,內外無滲水;
6.2.2 閥體、手柄完好;閥桿潤滑好,外觀整潔;
6.2.3 單向閥動作靈活,無漏水;
6.2.4 壓力表指針靈活,指示準確,表盤清晰,位置便于觀察,堅固良好,表閥及接頭不滲水。
7. 電機:
7.1 外觀整潔,銘牌清晰,各部件緊固,聯軸器有保護罩;
7.2 線耳連接端緊密牢靠,無變色跡象,無裸露部分、接地良好。
8. 疏散出口指示燈的保養
8.1 月保養內容:
8.1.1 檢查出口指示燈玻璃表面有無劃痕或破裂現象;出口指示燈、電源指示;
8.1.3 檢查出口指示燈安裝是否牢固;出口指示燈、電源指示是否正常;
8.1.4 針對檢查中發現的缺陷,將指示燈取走進行修復,再裝回原位;
8.1.5 燈箱外殼及表面是否清潔。
8.1.6 每三個月進行一次備用電池亮燈測試(半小時),使電池放電后再充電,延長電池壽命。
9. 滅火器使用及保養
9.1 滅火器設置在通風、干燥、清潔的地點,不可受到烈日的爆曬,不得接近熱源或受劇烈振動。
9.2 滅火器應放置在明顯位置,便于取用,且不影響安全疏散,保持通道暢通無阻。
9.3 對滅火器經常進行檢查,檢查內容為:
9.4 噴筒是否暢通(如堵塞要及時疏通);
9.5 壓力表指針是否在綠色區域(如在紅色區域要檢查原因,檢查后重新灌裝);
9.6 零部件是否完整(有無松動、變形、銹蝕、損壞);
9.7 可見部位防腐層是否完好,(輕度脫落要及時補好)明顯腐蝕應送專業部門維修及進行耐壓試驗;
9.8 鉛封是否完好(滅火器一經使用,必須按規定再行充裝,并做密封試驗,重新鉛封)。
9.9 按時進行定期檢查、保養,檢查噴嘴和噴射管有無堵塞、腐蝕、損壞。
9.10 滅火器由消防部門統一進行灌裝。
10. 消火栓的保養
10.1 每月逐個檢查一次
10.1 消火栓外觀檢查:檢查栓門關閉是否良好,鎖、玻璃有無損壞,栓門封條是否完好;
10.2 隨機抽取消火栓總數的5%測試,按消火栓報警按鈕,消防中心應有正確的報警顯示,檢查箱內元件是否完好;有無脫落現象,栓內水龍頭有無滲漏水;
10.3 每年逐個打開消火栓檢查一次(與管道放水清洗同步)。
10.4 完成月檢查中消防栓外檢查部分;
10.5 開消防栓門取出水帶,檢查有無破損,栓帶有無發黑、發霉,如有此現象,應取出刷凈,晾干。
10.6 檢查水槍、水帶頭聯接是否方便牢固,有無破損,如有,應立即修復后擦凈放置于栓內放好。
10.7 檢查修整全部支架,掉漆部位應重新補刷同種油漆;
10.8 將消火栓內清掃干凈,部件存放整齊后,鎖上消防栓門,貼上封條。